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相关条款与区内已实施的政策一致时,统一按本措施执行。本措施中的购房奖励条款采取“就高不就低、在单套中不重复享受”。奖励兑现时间截止2024年3月31日,本措施由联合发文单位负责解释。
武汉市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
武汉市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武汉市江夏区商务局
2023年8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