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:
《武汉市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(2023-2025年)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3年11月2日
武汉市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
(三)包容审慎监管。将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纳入“包容审慎”监管范围并动态调整,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、协会和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代表组成的新经济新业态“包容审慎”监管会商机制,并依托国家自由贸易创新区在东湖高新区开展试点。
本计划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为3年。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企业、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支持政策的,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