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领导关于研究市场主体帮扶政策的指示精神,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发改委研究起草了《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:
今年以来,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、省发改委等15部门先后出台了服务业领域纾困政策,重点在“三减两补一支持”等方面(房租减免、税收减免、社会保险费减免,防疫支出补贴、失业保险补贴,金融支持)为企业纾困解难。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,要加快落实已经确定的政策,抓紧谋划增量政策工具,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。武汉是全国最早遭受疫情冲击的城市,市场主体特别是商贸、旅游等领域市场主体受创较大,近两年疫情散发对市场主体恢复经营也产生了持续性影响,且我市陆续出台的阶段性纾困帮扶政策逐步到期,迫切需要出台新的纾困政策,着力帮助市场主体挺过去、活下来、发展好。
今年以来,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,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、严峻性、不确定性上升,我市市场主体面临较大困难。一是企业经营难。从商贸市场看,3月份限上住宿业、餐饮业法人单位营收下降面分别为55.9%、53.6%;从房地产市场看,部分城区新房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;从旅游市场看,3月份全市接待游客人次、旅游收入分别下降15.3%和13.8%;从交通市场看,3月份规上道路企业货运量同比下降17.2%,机场旅客吞吐量同比下降80%。二是企业融资难。据50家头部房地产企业问卷调查显示,资金缺口在10—50亿元之间的占29.7%,缺口在100亿元以上的占10.8%;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更为困难,目前银行无抵押贷款普遍存在贷款周期短、额度低等问题。三是找工招工难。岗位供需仍存在错位,“大学生就业难”和制造业、建筑业技术工人、一线员工“用工荒”等问题并存。湖北调查总队调查显示,70.3%的毕业生认为单位用人需求有所下降。四是经营成本高。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推高企业成本,国内汽柴油价格“七连涨”,直接推高了运输成本上涨30%以上;防疫物资、消杀、停业、租金推动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抬高。
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,针对上述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策研究,并广泛学习了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广州、南京、杭州等多个省市近期出台的支持政策,综合各部门意见,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,起草了《若干措施》。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《若干措施》的起草工作,5月5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了《若干措施》,5月6日市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若干措施》。根据会议精神,进行了修改完善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若干措施》从全面落实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、精准实施重点行业纾困扶持措施等方面,提出了32条帮扶举措。据各部门不完全测算,全年将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375.66亿元,给予市场主体补贴5.49亿元,其中市级财政需承担3.41亿元(需新增2.23亿元),区级财政需承担1.8亿元,运用中央、省资金2800万元,若加上延续性减税政策,预计将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450亿元。主要内容如下:(一)全面落实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主要从税费减免、金融帮扶、房租减免、规范用能成本、支持就业、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等方面提出19条普惠性政策措施。其中,2022年落实新出台退税减税政策规模约326.7亿元,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预计减收25.7亿元,缓缴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保险费政策预计为市场主体释放15.6亿元流动资金,免收用电报装相关费用、工会会费及相关检测费用预计为市场主体减负4.4亿元,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预计为企业减负1亿元,对重点领域企业发放防疫补贴、纾困贷款贴息及就业补贴合计达4.03亿元。(二)精准实施重点行业纾困扶持措施在省出台政策明确的零售、餐饮、交通运输、文旅等4个行业的基础上,结合我市实际,增加了会展、房地产两个行业的支持政策,共计13条政策。一是零售、餐饮业,主要有适时发放电子消费券,允许零售、餐饮业合理利用外部空间促销经营等2条措施,对国家、省出台政策进行补充。消费券发放方案正在研究中。二是文化旅游业,主要有将省政策规定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至100%,对文旅活动给予补贴,加大对旅行社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等3条措施,预计将为企业减负约1亿元。三是会展业,主要对2022年在我市举办的展会,奖励标准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50%,并对1万平米以上展会额外给予最高100万元场租补贴,预计给予企业补贴1640万元。四是交通运输业,主要有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业预缴增值税、减免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、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,给予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,争取民航发展基金支持等5条政策,其中新能源车预计补贴2400万元,争取民航发展基金约400万元。对购置新能源车的奖励措施正在深化研究中。五是房地产业,提出增加房地产重点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和预售许